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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州新闻网讯(记者 胡兵 通讯员 杜长青 郝志文 摄影报道)
4月2日,在禹城市禹王路西大桥上,58岁的刘某突然翻过护栏跳下徒骇河。市民发现后报了警,此时刘某已经被水流冲远。两名消防员赶到现场后跳入冰冷的河中救人。经过紧急抢救,刘某捡回了一条命。
4月2日14时许,市民司健骑着电动车经过禹城市禹王路西大桥时,看到刘某翻过护栏,用手抓着栏杆外沿要跳河。“等我停下电动车后,刘某已经跳入河中。”司健说,他看见刘某在水中挣扎一会儿后浮到水面上,随后被水流冲向远处。
司健赶紧报了警。14时10分,禹城消防中队消防官兵、120急救人员和派出所民警陆续赶到现场。消防官兵宋世成和张少杨来不及脱去衣服,直接跳入冰冷的河中向刘某游去。
河岸距离刘某溺水的位置大约50米远,水深约6米,两名消防官兵快速游到刘某溺水处,一人一边托着她往回游,用尽全身力气把她拖上岸。“河水冰凉,腿都要抽筋了。”宋世成说,为了争取营救时间,他们咬着牙坚持向前游。
大约5分钟后,刘某被救上岸。围观市民担心溺水的刘某已经没救了,120急救人员和消防中队长助理吴立明立即对其进行了急救。几分钟后,刘某有了微弱的脉搏,并被送往禹城市中医院治疗。
据医生介绍,刘某被送到医院后处于深度昏迷状态,经紧急抢救后意识好转。由于河水冰凉,刘某全身僵硬,医生找了8个暖水袋为她取暖。十几个小时后,刘某逐渐清醒,脱离生命危险。
据禹城市公安局民警李光明介绍,刘某当日上午语言和行为出现异常,但是家人并没有在意。之后刘某称要去商场买东西,没想到买完东西后突然行为失控,跳河轻生。
目前,从警方掌握的情况来看,还没有确切的检查结果可以证明刘某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。
作者:胡兵 杜长青 郝志文